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审批事项
申报方式 网下申报
事项名称 药品零售企业开办许可(许可证换发)
事项编号 X3301-3
事项性质 许可类
法定实施主体名称 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实际实施主体名称 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地点 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
咨询电话 0574-87185513
责任处室 行政审批处
审批层级 市本级终审
审批关联部门 本部门单独审批
审批依据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第十七条
申报条件 《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药品经营(零售)企业
审批程序
申报资料 1、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经营场地、仓库等房屋产权证或使用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及平面布置图。
4、企业从业人员花名册,关键岗位人员(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员、驻店药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继续教育证明。
5、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换发自我保证声明。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0
备注说明
表格下载
范本下载
说明:
网上申报——直报:表示可直接在网上申报,并且通过预申后无须到窗口办理受理手续。等待行政部门完成审批后直接携原始申报资料到相应窗口取证。
网上申报——非直报:可直接在网上申报,通过预申后须携带原始申报资料到窗口办理受理手续。
网下申报项目:尚未开通网上审批服务,须直接到窗口办理受理手续。

主办:宁波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宁波市监察局   咨询电话:0574-87187501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老实巷70号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4-87187106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 电子邮箱:zxbgs@nbxzfw.gov.cn            浙ICP备05062308号

新易电子政务免费服务热线:800-711-5611 技术支持:浙江新易华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昌地火炬大厦三号楼501室

您是本站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