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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网下申报
事项名称 企业名称登记(设立登记)
事项编号 X3103-1
事项性质 许可类
法定实施主体名称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实际实施主体名称 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受理地点 宁波市行政审批中心工商窗口
咨询电话 87185524
责任处室 行政审批处
审批层级 市本级终审
审批关联部门 本部门单独审批
审批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
申报条件  1.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商号)、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企业名称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市辖区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3.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字组成。 4.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
审批程序 X3103.jpg
申报资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全体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法定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0
备注说明
表格下载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09)
范本下载
说明:
网上申报——直报:表示可直接在网上申报,并且通过预申后无须到窗口办理受理手续。等待行政部门完成审批后直接携原始申报资料到相应窗口取证。
网上申报——非直报:可直接在网上申报,通过预申后须携带原始申报资料到窗口办理受理手续。
网下申报项目:尚未开通网上审批服务,须直接到窗口办理受理手续。

主办:宁波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宁波市监察局   咨询电话:0574-87187501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老实巷70号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4-87187106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 电子邮箱:zxbgs@nbxzfw.gov.cn            浙ICP备050623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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