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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非直报 市中心进驻部门 请登陆后申报
事项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事项编号 F3201
事项性质 非许可类
法定实施主体名称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际实施主体名称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受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质监窗口(老实巷70号)
咨询电话 87185520
责任处室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审批处
审批层级 市本级终审
审批关联部门 本部门单独审批
审批依据 1、《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组织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2、《浙江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九条 组织机构应当自批准成立或核准登记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批准文件或登记证书,向技术监督部门申请代码登记。
申报条件 组织机构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应当自依法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批准设立或者核准登记部门同级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
审批程序 F3201.jpg
申报资料 1、申请书;
2、机关单位提交批准设立的文件及复印件;企业单位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及复印件;社团组织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其他组织机构提交相关的批准设立或核准登记的文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授权经办人办理登记的证明。备注: 组织机构的分支机构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还应当提供组织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法定时限 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证书及技术服务费108元, IC卡40元。
备注说明
表格下载 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
范本下载 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样表)
说明:
网上申报——直报:表示可直接在网上申报,并且通过预申后无须到窗口办理受理手续。等待行政部门完成审批后直接携原始申报资料到相应窗口取证。
网上申报——非直报:可直接在网上申报,通过预申后须携带原始申报资料到窗口办理受理手续。
网下申报项目:尚未开通网上审批服务,须直接到窗口办理受理手续。

主办:宁波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宁波市监察局   咨询电话:0574-87187501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老实巷70号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4-87187106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 电子邮箱:zxbgs@nbxzfw.gov.cn            浙ICP备050623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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