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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网下申报
事项名称 法律职业资格确认初审
事项编号 F0703
事项性质 非许可类
法定实施主体名称 宁波市司法局
实际实施主体名称 宁波市司法局
受理地点 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 87323218 87185502
责任处室 行政审批处
审批层级 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终审
审批关联部门 本部门单独审批
审批依据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74号)第4条、第7条。
申报条件 1、参加当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者;2、但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不能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审批程序 F0703.jpg
申报资料 1、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2、如实填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领表》;
3、申请人身份、学历证明原件(由受理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0
备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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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网上申报——直报:表示可直接在网上申报,并且通过预申后无须到窗口办理受理手续。等待行政部门完成审批后直接携原始申报资料到相应窗口取证。
网上申报——非直报:可直接在网上申报,通过预申后须携带原始申报资料到窗口办理受理手续。
网下申报项目:尚未开通网上审批服务,须直接到窗口办理受理手续。

主办:宁波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宁波市监察局   咨询电话:0574-87187501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老实巷70号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4-87187106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 电子邮箱:zxbgs@nbxzfw.gov.cn            浙ICP备050623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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